本通知由“银行中心信用股份公司”(以下简称“银行”)发出,根据银行服务协议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(2016年7月26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第11-VI号《支付和支付系统法》),通知您关于关闭余额为零的活期账户的事宜。同时,账户管理和关闭的费用将按照银行的费率扣除。如果您不同意终止业务关系,请您书面通知银行或进行转账操作(即付款和/或转账)至活期账户。
此致,敬礼,BCC 银行